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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财产险公众险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招标公告

招标人依据与ONEPay(中国)官方网站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委托运营协议,就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区域、包括罗湖交通层、罗湖公交场站、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大厦(含32楼文化中心运动区)、塘朗车辆段、员工公寓(红树林车辆段、塘朗车辆段)、前海车辆段、蛇口西车辆段、后海停车场、红树林路竹子林车辆段物业、福田交通枢纽、中心商业区、东站交通枢纽等物业的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

二、招标主要内容:

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

三、保险期限:

保险标的

险种

保险期限

标的1:罗湖交通层管理处

财产一切险

2015年9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公众责任险

2015年9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2:北站综合交通枢纽

财产一切险

2015年6月1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机器损坏险

2015年6月1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公众责任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3:地铁大厦(含32楼文化中心运动区)

财产一切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机器损坏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公众责任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4:塘朗车辆段(含员工公寓)

公众责任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5:前海车辆段

公众责任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6:蛇口西车辆段、后海停车场

公众责任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7:红树林路竹子林车辆段物业(含员工公寓公众责任险)

财产一切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公众责任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公众责任险(员工公寓公寓)

2015年7月5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止

标的8:福田交通枢纽

财产一切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公众责任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9:罗湖公交场站

财产一切险

2015年9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公众责任险

2015年9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10:公寓管理处

财产一切险

2015年7月5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11:中心区管理处

财产一切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公众责任险

2015年8月28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标的12:东站交通枢纽管理处

财产一切险

2015年6月27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机器损坏险

2015年6月27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公众责任险

2015年6月27日00时起至2017年8月27日24时结束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业绩要求:2013年至2014年,独立或作为主承保人承担过保险金额人民币30亿元以上的单个企业财产险承保项目。

五、投标人须知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向者,请填写《投标申请人概况表》,加盖公章和传真或快递给招标人(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招标人Email地址),招标人将向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标书。申请人须于招投标申请时间最后一个工作日,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须有注册资本的显示,如分公司无注册资本,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总公司),2013年至2014年间投标人独立或作为主承保人承担过保险金额人民币30亿元以上的单个企业财产险承保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本公告指定地址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手续,招标人将审核上述资料并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今后其它任何项目的投标;

4、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若投标人对各标的分别进行报价时,须分别制作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单独进行封装。

六、其他说明: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5:00-17:3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203室

联系方式:肖先生                        Email:624166388 @qq.com

联系电话:23992970;13926550258                   传 真:23992573

 

 

                             招标人: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下载:

投标申请人概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