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员工卡与餐卡“二卡合一”消费终端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 目 名 称:员工卡与餐卡“二卡合一”消费终端采购项目
2、公 告 时 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4、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5、招 标 内 容:消费终端采购
6、项目预算:132.8 万元(含税)。
7、预计开始日期:2020年2月
8、预计结束日期:2020年3月
9、项 目 地 点:深圳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自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具有消费终端设备销售业绩,提供合同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投标);不同报价人中出现同一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只允许其中一家报价。
1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0 年1月6日9:00时 至 2020年1月10日17:00时。
1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与白石路交界地铁侨城东车辆段综合办公楼五楼521
15、现场踏勘:不组织
16、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提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招标人只接受现金转账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银行和帐户。投标人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员工卡与餐卡“二卡合一”消费终端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转账成功后下一个工作日到招标人财务部开具收据,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投标保证金的使用将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提交投标保证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侨城东车辆段综合楼5楼530房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地铁大厦支行
户名: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帐号:7559 1583 8310 201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5-23882675(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17、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 年2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与白石路交界地铁侨城东车辆段综合办公楼六楼625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温馨提示: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与招标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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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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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南侧地铁9号线侨城东车辆段综合办公楼521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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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5-23993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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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卢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