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采用询价方式对2018年度劳保用品采购项目选取卖方,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卖方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采购2018年度劳保用品采购,含劳保鞋、毛巾、药品等60项劳保用品的采购。
电车公司2018年度劳保用品一批。
根据买方要求时间进行供货。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A. 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增税一般纳税,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深圳市内设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并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经营范围包含:劳保用品销售。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打印件。
C.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D.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地铁集团自2011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地铁集团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路电车大厦9楼910)。
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8年6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路电车大厦9楼910)。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2018年度劳保用品采购项目。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4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买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买方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买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买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买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路电车大厦9楼910室综合计划部
传真:0755-36861558 邮 编:518040
电话:0755-36861518 联系人:辜先生 裴小姐